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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5卷·第41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75卷 · 财富 · 投资 · 健康 · 心性

按《宋史仁宗本紀》,六年夏四月「丁丑,貸河北流民復業者種食,復是年租賦。庚寅,振河北流民過京師者。八月乙丑,詔免河北水災州軍秋稅。九月甲辰,詔河北災傷民質桑土與人者悉歸之,候歲豐償所貸。」按《鞠詠傳》,「詠為三司鹽鐵判官,天聖六年,河北、京師旱饑,奏請出太倉米十萬石振饑民。」按《玉海》:「六年十一月,京西穀斗十錢,命三司市糴。天聖七年,河北水,振粟免賦,遣使給錢,並察官吏不恤民者。給契丹流民米,以閒田處之。」按《宋史仁宗本紀》:「七年二月乙酉,以河北水災,委轉運使察官吏不任職者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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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第075卷·第41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灾后恢复生产比单纯发救济更重要。宋仁宗天圣六年河北闹饥荒,朝廷给流民提供种子和口粮,让他们回乡种地,并免除当年租税;对逃到京师的流民也开仓赈济。八月免水灾州军秋税,九月下令把灾民抵押给别人的桑田土地归还本人,等丰收后再偿还所借的粮种。同时,官员鞠咏请求调太仓米十万石赈饥,京西谷价低至斗十钱,朝廷命三司收购。天圣七年河北又遭水灾,朝廷赈粟免赋、派官给钱,并考察不体恤百姓的官吏。这些做法的核心是让百姓有地可种、有粮可食,同时整顿吏治,避免赈济被贪官截留。

上下文

摘自《宋史·仁宗本纪》及《鞠咏传》《玉海》,记录天圣六年至七年河北、京师灾荒及朝廷赈济措施。

今日一问

今天遇到灾情,我们是否也能既救急又帮人恢复生计?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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