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12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76卷 · 投资 · 行动 · 决策 · 哲学
按《玉海》,二年,詔天下置廣惠倉,仍詔逐路提刑專領。時數未足而官有出賣者。侍御史陳經奏:「自八月二十三日以後,更展五周,不得出賣,庶幾委積充峙。」按《實錄》,二年八月丁卯,詔天下置廣惠倉,歲終具所支納上三司。嘉祐三年,遣使振撫水、旱等州。按《宋史仁宗本紀》:「三年秋七月丙子,詔廣濟河溢,原武縣河決,遣官行視民田,振恤被水害者。癸巳,以夔州路旱,遣使安撫。」嘉祐四年,為粥濟畿縣饑。以「廣惠倉」隸司農寺,又禁閉糴。按《宋史仁宗本紀》,「四年春正月辛丑。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76%E5%8D%B7
定位:第076卷·第12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宋仁宗嘉祐二年,朝廷下令各地设立广惠仓,由提刑官专管,用没官田地的租米救济老幼贫疾。但仓库粮食还没攒够,官府却有人擅自出卖存粮。侍御史陈经因此奏请:从八月二十三日起再宽限五周,不得出卖,让仓粮积存充实。这说明救荒储备必须专仓专管、禁止挪用,否则遇到灾年就无粮可济。今天做应急储备,也要明确用途、定期审计,防止被挤占。
上下文
《玉海》等书记载宋仁宗设广惠仓的细节,反映当时仓储备荒与官吏挪用之间的矛盾。
今日一问
你所在的组织有没有专款专用的储备?如何防止被挪用?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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