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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24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76卷 · 财富 · 投资 · 人性 · 决策

熙寧二年,制置三司條例司言:「諸路常平、廣惠倉錢穀,略計貫石,可及千五百萬以上,斂散未得其宜,故為利未博。今欲以見在斛斗遇貴量減,市價糶,遇賤量增,市價糴,可通融轉運司苗稅及錢斛就便轉易者,亦許兌換,仍以見錢依陝西青苗錢例,願預借者給之,隨稅輸納。斛斗半為夏料,半為秋料。內有請本色或納時價貴願納錢者,皆從其便。如遇災傷,許展至次料豐熟日納。非惟足以待凶荒之患,民既受貸,則兼并之家不得乘新陳不接以邀倍息。又常平、廣惠之物,收藏積滯,必待年儉物貴,然後出糶,所及者不過城市游手之人。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76%E5%8D%B7
定位:第076卷·第2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熙宁二年,制置三司条例司建议:各路常平仓、广惠仓的钱粮约值一千五百万贯石以上,但收放不得当,获利不广。现在想用现粮在价贵时略低于市价出售,价贱时略高于市价收购;允许与转运司的税粮钱帛就地兑换;并仿陕西青苗钱办法,把现钱预借给愿意借的人,随税偿还。粮米一半作夏料、一半作秋料。愿意借粮或还钱时按市价折钱的,都听便。遇灾荒可展期到下次丰收时还。这样既能备荒,百姓借了贷,兼并之家就不能趁青黄不接索取加倍利息。常平、广惠的物资长期积压,等到荒年物贵才出售,受益的不过是城市游手好闲的人。

上下文

熙宁二年王安石变法开始,制置三司条例司是变法核心机构,提出青苗贷款和常平仓改革方案。

今日一问

如果政府提供低息贷款帮助农民,怎样才能真正惠及穷人而不是被中间层截留?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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