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6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77卷 · 财富 · 投资 · 健康 · 领导
此出於政事不修,而士大夫不知務也。」元豐二年,滄州饑,行寄糴法。詔威、茂、黎三州罷行義倉法。按《宋史神宗本紀》,二年二月乙丑,滄州饑,發倉粟振之。 按《食貨志》。其曰寄糴,元豐二年,糴便糧草。王子淵論綱舟利害,因言「商人入中,歲小不登,必邀厚價。故設內郡寄糴之法,以權輕重。」 又按《志》,二年,詔威、茂、黎三州罷行義倉法,以夷夏雜居,歲賦不多故也。元豐四年,振河東被水民,命使督諸縣捕蝗。詔蠲災傷州「軍夏料役錢。」按《宋史神宗本紀》:「四年五月丁酉,詔河東路提點刑獄劉定專振被水民。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77%E5%8D%B7
定位:第077卷·第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因地制宜:元丰二年沧州饥荒,实行“寄籴”法,即在内地设点收购粮食以调节轻重,防止商人囤积抬价。同时,威、茂、黎三州因夷夏杂居、赋税不多,停止义仓法。神宗本纪记载,二年二月沧州饥,发仓粟赈济。王子渊论纲舟利害时说,商人入中,年成稍差就邀厚价,所以设内郡寄籴法来平衡。诏令威、茂、黎三州罢义仓,因当地民族杂居、岁赋少。元丰四年,赈济河东水灾,派使督捕蝗虫,减免灾伤州军夏料役钱。
上下文
出自《宋史·食货志》及《神宗本纪》,记载元丰二年至四年荒政的灵活调整和因地制宜。
今日一问
今天的政策是否也能根据地方特殊情况灵活调整,而不是一刀切?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你的邮箱
只用于发送原典。不发广告,不卖名单。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