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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8卷·第43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78卷 · 投资 · 财富 · 行动 · 心性

「支降豐儲倉米五萬石賑糶,內二千一百餘石係攬載船盤剝折欠,已納到六千餘貫外,淨欠錢一千九百餘貫,約米五百三十餘石。乞照紹興府體例蠲放。」從之。詔浙東提舉具到淳熙十年旱傷紹興府會稽縣下戶借貸官米四百三十餘石特蠲放。詔:婺州蘭谿第四、第五等人戶,淳熙八年內借過常平錢收買「稻種,見欠四千九百六十餘貫,可並蠲放。」夔州運判楊想言:「本路諸州,自淳熙元年至十年終,所欠轉運司係省錢物,皆言旱荒之後,催科不行,由是積欠。欲將所欠錢引一萬一千五百七十五道,米麥三千二百四十九石,絹五百四十二疋,並行放免。」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78%E5%8D%B7
定位:第078卷·第4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这几件事都是南宋孝宗时,朝廷对受灾百姓的欠账一笔勾销。先是丰储仓运米时,有船户盘剥损耗,欠下五百多石米,折钱一千九百多贯,有关方面请求按绍兴府先例免除,皇帝同意。接着,绍兴府会稽县的下户在淳熙十年旱灾时借了官米四百三十多石,特令免还。婺州兰溪第四、第五等户在淳熙八年借常平钱买稻种,欠四千九百六十多贯,也一并免除。夔州运判杨想报告,本路各州从淳熙元年到十年欠转运司的钱物,都是旱荒后催征不上来的积欠,请求把所欠钱引、米麦、绢全部放免。朝廷都批准了。核心是:灾后百姓实在还不起的旧欠,官府主动核销,不让债务压垮恢复能力。

上下文

摘自《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记录南宋孝宗淳熙年间赈灾蠲免的诏令,反映当时荒政中“蠲放积欠”的做法。

今日一问

今天面对因灾欠债的农户或小微企业,我们是否也有“核销旧欠”的机制?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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