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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8卷·第52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78卷 · 财富 · 投资 · 领导 · 决策

按:《文獻通考》:四年,臣僚言:「州縣受納苗米於法,義倉米合於當日支撥,而因循於州用,不復撥還。人戶納苗稍及分數,例多折納價錢,其帶義倉錢並不許撥,此因納苗而失陷義倉也。至如紹興府人戶,就行在省倉送納湖田米,其合納義倉多不催理,此因湖田納米而失陷也。如淮、浙鹽亭戶,納鹽以折二稅,其合」納義倉多是不曾拘催,此因納鹽而失陷也。「常平失於兌換,因致陳損」,此倉庾陳腐之弊也。常平米,止許遞留一年,以新納秋苗換易支遣。「常平,專法主管官替移,無拖欠失陷,方與批書離任。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78%E5%8D%B7
定位:第078卷·第52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庆元四年,臣僚指出义仓管理弊端:州县收苗米时,义仓米本应即时拨付,却因循挪用不还;百姓纳苗米时多折成钱,义仓钱也不拨;绍兴府湖田米、淮浙盐亭户纳盐折税,义仓多不催收;常平仓兑换不及时导致米陈腐;常平米只许留一年,以新换旧;主管官离任时须无拖欠才给批书。

上下文

南宋庆元四年,臣僚上奏揭露常平义仓管理中的各种漏洞,涉及挪用、折纳、陈腐等问题。

今日一问

我们的储备粮管理是否存在类似漏洞?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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