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8卷·第54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78卷 · 投资 · 领导 · 财富 · 认知
至於吏胥,自有定額。今守倅視常平錢米為他司錢物,吏額「日增,請給日廣,常平司委而不問。若夫借請,在法二分剋納,今或一例借欠,動至數百千,例不除剋,此其弊不一也。倘不為之隄防懲革,則儲蓄日寡,荒政無備。乞明詔諸路提舉常平官講求措置,亟去前弊,責令逐州每季以本州及屬縣收支常平、義倉等錢米逐項細數申常平司,不得泛言都數」,然後參照條法,逐一審訂。稍有失收失支,勒令填納。或有情弊,必寘於法。慶元五年,饒、信、江、撫、嚴、衢、台七州,建昌、興國軍、廣東諸州皆水,振之。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78%E5%8D%B7
定位:第078卷·第5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吏胥有定额,但守倅把常平钱米视为他司钱物,吏额日增,请给日广,常平司不问;借请依法应二分克纳,却一例借欠不扣。若不防范,储备日寡,荒政无备。请求下诏各路提举常平官讲求措置,去除前弊,责令每季详细申报收支细数,不得只报总数,然后对照法令审核,失收失支勒令填纳,有情弊依法处置。庆元五年,饶、信等七州及建昌、兴国军、广东诸州水灾,进行赈济。
上下文
臣僚奏请整顿常平仓管理,要求季度细报收支,并记载庆元五年水灾赈济。
今日一问
我们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监督机制来防止公共资金流失?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你的邮箱
只用于发送原典。不发广告,不卖名单。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