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9卷·第7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79卷 · 财富 · 投资 · 领导 · 哲学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五年,臣寮言:「若將民間合輸緡錢使輸斛斗,免令賤糶輸錢,在農人亦甚有利。此廣糴之良法也。」從之。按《續文獻通考》:五年三月,以陰雨,詔出豐儲倉米五萬石,以紓民食。是年,臣寮奏戒飭諸道常平使者,遵用淳熙詔令,每歲覈州縣豐歉分數,或災傷重處即與賑卹,不許隱蔽不實,違者罪之。 又按《續通考》:五年八月,臣寮奏:「乞行下兩淮、荊、襄諸郡,將見樁管米各具實數,或有侵移,責令補足。沿邊和糴,高價招誘,不可均敷。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79%E5%8D%B7
定位:第079卷·第7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绍定五年,臣僚提出:让民间本该交钱的赋税改交粮食,农民就不用贱卖粮食换钱,这对农民有利,是“广糴”的好办法。朝廷同意。三月因阴雨,拿出丰储仓米五万石缓解民食。同年,臣僚奏请告诫各路常平使者,遵守淳熙诏令,每年核实州县丰歉分数,灾伤重的地方立即赈恤,不许隐瞒不实,违者治罪。八月又奏请两淮、荆襄各郡上报桩管米实数,有侵移的责令补足;沿边和籴要高价招诱,不可均摊。

上下文

南宋理宗绍定五年(1232年),《宋史·食货志》与《续文献通考》记载广糴、赈济和边籴政策。

今日一问

如果让你用“实物代替货币”来帮助农民,你觉得在什么条件下可行?会有什么副作用?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 返回原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