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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9卷·第8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79卷 · 投资 · 哲学 · 领导 · 财富

民戶嚴立賞格,仍與定限,庶幾及時辦集,內外皆有預備。」詔令戶部詳度,上於尚書省。紹定六年,飭諸道不許遏糴,並禁義倉和糴之弊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按《續文獻通考》:六年正月,監察御史何處久奏:乞申飭諸道轉運司,嚴飭所部州縣,不許遏糴。如歉郡招誘客販,委官告糴,仍具數上之朝廷。其阻糴苛稅者,今御史臺劾奏。從之。二月,郎官王定奏義倉為官吏蠹耗。上曰:「此自是民戶寄留於」官,專為水旱之備,務令覺察。是年,趙立夫進對畢,上曰:「目今和糴不可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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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第079卷·第8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朝廷要求各地对民户立下明确的赏罚标准,并规定完成期限,这样事情才能及时办妥,内外都有储备。皇帝下诏让户部详细筹划,上报尚书省。绍定六年,朝廷告诫各路不许阻止粮食买卖,并禁止义仓和籴中的弊端。据《续文献通考》记载:六年正月,监察御史何处久上奏,请求申令各路转运司,严格告诫所属州县,不许遏止籴买。如果歉收的郡县招诱客商贩粮,要委派官员告示买粮,并将数量上报朝廷。对于阻挠买粮、苛征税费的,由御史台弹劾。皇帝同意。二月,郎官王定上奏说义仓被官吏侵吞。皇帝说:“这本来就是民户寄存在官府的,专门为水旱灾害做准备,务必令有关部门觉察。”这一年,赵立夫进对完毕,皇帝说:“眼下和籴不可迟缓。”

上下文

南宋理宗绍定六年(1233年),朝廷面临粮食储备与和籴弊端,监察御史何处久等官员上奏请求整顿,皇帝下诏规范义仓管理、禁止遏籴。

今日一问

今天我们的应急储备(如粮食、医疗物资)是否也有明确的赏罚和期限,防止被挪用或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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