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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19·第6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19·元朔五年(丁巳,公元前一二四年) · 领导 · 行动 · 人性 · 健康
郎中雷被獲罪於太子遷,時有詔,欲從軍者輒詣長安,被即願奮擊匈奴。太子惡被於王,斥免之,欲以禁後。是歲,被亡之長安,上書自明。事下廷尉治,蹤跡連王,公卿請逮捕治王。太子遷謀令人衣衛士衣,持戟居王旁,漢使有非是者,即刺殺之,因發兵反。天子使中尉宏即訊王,王視中尉顏色和,遂不發。公卿奏:「安壅閼奮擊匈奴者,格明詔,當棄市。」詔削二縣。既而安自傷曰:「吾行仁義,反見削地。」恥之,於是為反謀益甚。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19
定位:卷019·元朔五年(丁巳,公元前一二四年)·第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淮南王刘安因削地受辱,反谋更急。郎中雷被得罪了太子刘迁,当时有诏书说想从军的人可到长安,雷被就表示愿奋击匈奴。太子在淮南王面前说雷被坏话,斥免他,想阻止后人效仿。这年雷被逃到长安,上书自明。事情交廷尉审理,追查牵连到淮南王,公卿请求逮捕治王。太子刘迁谋划让人穿卫士衣、持戟站在王旁,汉使若有不利举动就刺杀,然后发兵反。武帝派中尉宏到淮南就地讯问王,王看中尉脸色和悦,就没有发兵。公卿奏:刘安阻遏奋击匈奴者,格明诏,当弃市。诏削二县。不久刘安自伤说:我行仁义,反被削地。以此为耻,于是反谋更甚。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十九,汉武帝元朔五年。淮南王刘安因雷被事件被削二县,羞愤之下加紧谋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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