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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43·第2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43·建武二十年(甲辰,公元四四年) · 财富 · 领导

2 夏,四月,庚辰,大司徒戴涉坐入故太倉令奚涉罪,下獄死。帝以三公連職,策免大司空竇融。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43
定位:卷043·建武二十年(甲辰,公元四四年)·第2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夏季四月庚辰日,大司徒戴涉因把前太仓令奚涉收入自己门下而获罪,下狱死。光武帝认为三公是连职,又策免大司空窦融。此事反映东汉初对三公问责严厉,一人犯罪,同僚连坐。背后是皇权加强对高官的控制。今天看,权责应分明,连带责任需有合理边界,避免无辜受牵连。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四十三,建武二十年。东汉三公为最高官职,光武帝借连坐整肃朝纲。

今日一问

在团队问责中,如何区分个人责任与连带责任,做到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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