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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53·第5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53·孝桓皇帝建和元年(丁亥,公元一四七年) · 领导 · 成长 · 行动 · 历史

立阜陵王代兄勃遒亭侯便為阜陵王。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53
定位:卷053·孝桓皇帝建和元年(丁亥,公元一四七年)·第5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朝廷立阜陵王刘代的哥哥、勃遒亭侯刘便为阜陵王。这看似简单的王位继承,其实遵循了兄终弟及或旁支入继的宗法原则。刘代可能无子或获罪,所以由哥哥刘便继承王位,以延续阜陵王这一支的香火。这样做既维护了宗室稳定,也避免因绝嗣而废除封国。对今天来说,继承规则要事先明确,才能减少争端。

上下文

东汉桓帝建和元年,阜陵王刘代之后由兄刘便继位,体现汉代宗室继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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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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