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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177·第18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177·高祖文皇帝上之上開皇九年(己酉,公元五八九年) · 领导 · 健康 · 认知 · 决策

開府儀同三司王頒,僧辯之子也。夜,發陳高祖陵,焚骨取灰,投水而飲之。既而自縛,歸罪於晉王廣。廣以聞,上命赦之。詔陳高祖、世祖、高宗陵,總給五戶分守之。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177
定位:卷177·高祖文皇帝上之上開皇九年(己酉,公元五八九年)·第18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开府仪同三司王颁是王僧辩的儿子。夜里,他挖开陈高祖的陵墓,焚烧尸骨取灰,投到水里喝下去。然后他把自己绑起来,向晋王杨广请罪。杨广报告给皇帝,皇帝下令赦免他。下诏给陈高祖、世祖、高宗陵墓,总共拨五户分别守护。

上下文

王僧辩是南朝梁名将,被陈霸先(陈高祖)杀害。王颁为报父仇,在陈亡后掘陵焚骨。隋文帝赦免他并保护陈陵。

今日一问

复仇的冲动与法律的约束冲突时,社会该如何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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