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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12·第7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12·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上之下開元七年(己未,公元七一九年) · 领导 · 心性 · 历史

六月,戊辰,吐蕃復遣使請上親署誓文;上不許,曰:「昔歲誓約已定,苟信不由衷,亟誓何益!」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212
定位:卷212·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上之下開元七年(己未,公元七一九年)·第7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吐蕃又派使者来,请玄宗亲自签署盟誓文书,玄宗不同意,说:往年誓约已经定好,如果信用不是发自内心,频繁发誓有什么用?这背后是唐蕃之间打打谈谈的关系:盟誓本是外交手段,但玄宗看穿了对方反复求誓的意图——要么是缺乏互信,要么是想借机抬高要价。他的回应点明一个道理:合作靠的是实际履约和实力制衡,不是靠一纸文书或仪式。频繁要承诺,往往说明信任已经出问题。

上下文

唐玄宗开元七年(719年),唐与吐蕃时战时和,此前已有盟约。吐蕃再次求誓,玄宗拒绝。

今日一问

在合作中,对方反复要求你“再保证一次”,这通常意味着什么?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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