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13·第5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13·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中之上開元十八年(庚午,公元七三零年) · 领导 · 决策 · 行动 · 心性
乙丑,以裴光庭兼吏部尚書。先是,選司注官,惟視其人之能否,或不次超遷,或老於下位,有出身二十餘年不得祿者;又,州縣亦無等級,或自大入小,或初近後遠,皆無定制。光庭始奏用循資格,各以罷官若干選而集,官高者選少,卑者選多,無問能否,選滿即注,限年躡級,毋得逾越,非負譴者,皆有升無降;其庸愚沉滯者皆喜,謂之「聖書」,而才俊之士無不怨歎。宋璟爭之不能得。光庭又令流外行署亦過門下省審。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213
定位:卷213·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中之上開元十八年(庚午,公元七三零年)·第5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乙丑日,任命裴光庭兼任吏部尚书。此前,选官只根据才能,有的破格提拔,有的老于下位,有出身二十多年不得俸禄的;州县也无等级,有的从大州调小州,有的先近后远,都没有定制。裴光庭开始奏请使用循资格,各以罢官后选官若干次而集,官高的选少,官低的选多,不问才能,选满即注,限年逐级晋升,不得逾越,非因罪贬谪者,都有升无降;那些平庸愚笨沉滞者都高兴,称之“圣书”,而才俊之士无不怨叹。宋璟争辩不能得。裴光庭又令流外行署也过门下省审。这体现了按资历晋升与按才能晋升的冲突,前者稳定但压抑人才,后者灵活但可能不公。
上下文
《资治通鉴》卷213唐玄宗开元十八年(730年),裴光庭推行循资格选官法,以年资取代才能作为晋升标准,引发争议。
今日一问
在晋升机制中,你更看重资历还是能力?如何平衡稳定与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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