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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24卷·第6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24卷 · 领导 · 财富 · 投资 · 决策
兩京諸路許民共推練土地之宜明樹藝之法者一人。縣補為農師。令相視田畝肥瘠及五種所宜。」某家有種。某戶有丁男。某人有耕牛。即同鄉三老里胥召集餘夫。分畫曠土。勸令種蒔。候歲熟共取其利。為農師者蠲稅免役。民有飲博怠於農務者,農師謹察之,白州縣論罪,以警游惰。所墾田即為永業,官不取其租。其後以煩擾,罷初農時,太宗嘗令取畿內青苗觀之,聽政之次,出示近臣。是歲,畿內菽粟苗皆長數尺,帝顧謂左右曰:「朕每念耕稼之勤,苟非兵食所資,固當盡復其租稅。」雍熙元年五月辛亥幸城南觀麥賜刈者錢帛罷諸州農師六月甲辰禁邊臣境外種蒔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24%E5%8D%B7
定位:第024卷·第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太平兴国年间,两京诸路允许百姓共同推举一位熟悉土地适宜、明白种植方法的人,由县补为农师。农师察看田亩肥瘠和五谷所宜,登记某家种什么、某户有丁男、某人有耕牛,会同乡三老里胥召集余夫,划分荒地劝种,秋收后共分收益。农师免税收劳役;对饮酒赌博怠农的人,农师察报州县论罪。所垦田为永业,官不收租。后来因烦扰罢废。太宗曾取畿内青苗给近臣看,说常念耕稼之勤。
上下文
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诏令,见《宋史·食货志》,记农师制度的设立与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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