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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27卷·第22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27卷 · 投资 · 领导 · 健康 · 认知

行令照數退出,聽巡撫衙門照舊給與軍民人等佃種,辦納糧草。其各邊將官能使虜騎不敢臨邊住牧,於邊外能自開地者、任其開墾耕種、不在此例」嘉靖二十三年。添設鳳陽府通判一員治農。并責令淮安徐州督農官。於各州縣鄉社。分設農耆等役。開治荒地。招撫逃民按《明會典》云云。嘉靖二十五年令各邊荒地,任民開墾,永不起科。按《明會典》二十五年題准:「各邊荒地,任民儘力開墾,永不起科。其舊曾起科今荒蕪者,召民一體開墾,應納子粒,准蠲十年,不許徵擾,待有成熟,奏來定奪。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27%E5%8D%B7
定位:第027卷·第22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用免税和招抚流民来鼓励开荒。各边荒地任民尽力开垦,永不起科;旧曾起科今荒芜者,召民开垦,准蠲免十年,不许征扰,待成熟再定。凤阳设通判治农,淮安、徐州督农官在乡社设农耆,开荒招抚逃民。这既增加耕地,又稳定流民,但需防止地方借机扰民。

上下文

明嘉靖二十三年至二十五年(1544—1546),朝廷推行边地开荒永不起科及招抚逃民政策。

今日一问

今天鼓励复耕或创业时,能否也给出足够长的免税期?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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