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5卷·第4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5卷 · 投资 · 领导 · 健康 · 人性
苟欲興復,必盡追收。人心或搖,甚非善政。又有好訟之黨,多怨之人,妄言某處可作陂渠規壞,所怨田產,或指人舊物以為官陂,昏田之訟,必倍今日。臣不知朝廷本無一事,何苦而行此哉?」熙寧二年,遣諸路常平官,使專領農田水利,又以三司言,不許賣屯田、省莊按《宋史神宗本紀》,二年十一月「丙子,頒農田水利約束」 按《食貨志》:「二年分遣諸路常平官,使專領農田水利。吏民能知土地種植之法,陂塘圩垾、堤堰溝洫利害者,皆得自言,行之有效,隨功利大小酬賞。民占荒逃田,若歸業者責相保任,逃稅者保任為輸之。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45%E5%8D%B7
定位:第045卷·第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如果真要兴复,必须全部追收。人心或许动摇,绝非善政。又有好讼之徒、多怨之人,妄言某处可作陂渠,企图破坏所怨田产,或指人旧物为官陂,昏田的诉讼必比今日加倍。臣不知朝廷本无此事,何苦而行此?熙宁二年,派诸路常平官专领农田水利,又因三司建议,不许出卖屯田、省庄。据《宋史·神宗本纪》,二年十一月颁农田水利约束。据《食货志》:二年分派诸路常平官专领农田水利。吏民能知土地种植之法、陂塘圩垾堤堰沟洫利害的,都可自荐,行之有效,按功利大小酬赏。百姓占荒逃田,若归业者责令相互保任,逃税者由保任者代输。
上下文
同卷,续苏轼反对意见,并记熙宁二年农田水利法正式推行及奖惩规定。
今日一问
在推动一项新政策时,如何平衡“鼓励创新”与“防止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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