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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6卷·第10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6卷 · 投资 · 领导 · 健康 · 哲学
又按《志》,二十八年,王之望言:去年分遣官詣經界不均縣裁正,今已迄事。此後吏民尚敢扇搖以疑百姓者,乞重寘於法。從之。紹興二十九年,限命官子孫制《田格》。詔:「鬻官田,禁抑買者,令諸路提舉常平官覺察,賣多者增秩,稽遲者貶,承買者免物力,計年久近有差。」又以莫濛經量沙田、蘆場失實責之。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十九年三月丁丑。限命官子孫制田減父祖之半,併其詭名寄產者格。秋七月己酉,禁諸路抑買官田 按《食貨志》:二十九年:「初,兩浙轉運司官莊田四萬二千餘畝。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46%E5%8D%B7
定位:第046卷·第10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南宋绍兴年间整顿田界和官田买卖,用奖惩督促地方。王之望说去年派官到田界不均的县裁正,现已完成,今后若有人煽动百姓怀疑,请求重罚,朝廷同意。绍兴二十九年,限制官员子孙置田不得超过父祖一半,并打击化名寄产。诏令卖官田时禁止强买,令提举常平官督察,卖得多的升官,拖延的贬官,承买者免物力钱,按年限有差别。又因莫濛丈量沙田、芦场失实而责罚他。
上下文
出自《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引《宋史·高宗本纪》和《食货志》,反映南宋初期土地清丈和官田出售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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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政策执行出现偏差时,是应该加重惩罚,还是调整规则本身?你更倾向哪种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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