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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7卷·第43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7卷 · 投资 · 领导 · 健康 · 哲学
大定二十二年,以「附都猛安戶地不自種而輒與人者,併勸農官」皆罪之。以張九思等檢括官田過刻戒之,或酬其直。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按《食貨志》。二十二年。以附都猛安戶不自種。悉租與民。有一家百口壟無一苗者。上曰:「勸農官何勸諭為也。其令治罪。」宰臣奏曰:「不自種而輒與人者合科違例。」上曰:「太重愚民安知。」遂從大興少尹王翛所奏。以不種者杖六十。謀克四十。受租百姓無罪。又命招復梁山濼流民。官給以田。時人「戶有執契據指墳壟為驗者,亦拘在官。先委恩州刺史奚晦招之,復遣安肅州刺史張國基驗實給之,如已撥係猛安,則償以官田。」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47%E5%8D%B7
定位:第047卷·第4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大定二十二年,因附都猛安户不自己种地却租给别人,连同劝农官一起治罪。皇帝还告诫张九思等清查官田太苛刻,有的要按价补偿。据《金史·食货志》:二十二年,附都猛安户不种,全租给百姓,有一家百口却垄无一苗。皇帝说:劝农官是干什么的?令治罪。宰臣奏:不种而租人,应按违例科罪。皇帝说:太重,愚民哪知道。于是从大兴少尹王翛所奏:不种者杖六十,谋克四十,受租百姓无罪。又命招抚梁山泺流民,官给田。当时有人拿契据指坟垄为证,也拘在官。先派恩州刺史奚晦招抚,再派安肃州刺史张国基核实给田;如已拨给猛安,则用官田补偿。
上下文
金世宗大定二十二年,整顿附都猛安户出租土地、不事农耕,并招抚梁山泺流民给田。
今日一问
惩罚“不种地”的人时,你分得清主犯和不知情的租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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