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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56卷·第39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56卷 · 投资 · 领导 · 成长 · 历史
民受田,上田夫百畝,中田夫二百畝,下田夫三百畝。歲耕種者為不易上田,休一歲者為一易中田,休二歲者為再易下田,三歲更耕之。自爰其處,農民戶人已受田,其家眾男為餘夫,亦以口受田,如比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當農夫一人,此謂平土可以為法者也。若山」林藪澤原陵淳鹵之地,各以肥磽多少為差。民年二十受田,六十歸田。七十以上,上所養也;十歲以下,上所長也;十一以上,上所強也。臣按:此言受田之法大略與《周禮大司徒》《遂人》所言相同,《周禮》所載周家一代分田授民之法皆出乎此也。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56%E5%8D%B7
定位:第056卷·第39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古代按土地好坏分配田地:上等田一个劳力分一百亩,中等田二百亩,下等田三百亩。年年耕种不休耕的是上等田,休耕一年的是中等田,休耕两年的是下等田,三年轮换耕种一次。农民按户受田,家中成年男子作为余夫也按人口受田,士、工、商同样。五口之家受田相当于一个农夫,这是平原地区的标准。山林沼泽盐碱地则按肥瘠调整。百姓二十岁受田,六十岁归还。七十岁以上由官府供养,十岁以下由官府抚养,十一岁以上由官府安排劳作。作者按:这种受田法与《周礼》所载相同,周代分田授民之法即出于此。
上下文
出自《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引述古代井田制下的受田标准,并附编者按语,认为与《周礼》制度相合。
今日一问
如果今天要设计一种土地分配制度,你会怎样兼顾土地质量差异和家庭人口变化?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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