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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3卷·第43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73卷 · 财富 · 投资 · 哲学 · 领导

如無貯蓄處,即以常平、義倉米出糶。」又詔:「諸道有饑疫處,軍糧積蓄之外,其屬度支、戶部,雜穀並令減價以出,糶濟貧人。」 又按《冊府元龜》,八年九月丁卯詔:「江淮浙西等道,仍歲水潦,其田苗全損處,全放其年青苗錢,餘亦量議蠲減。」太和九年以天下回殘錢置「常平義倉本錢諸道饑疫處各賜粟米有差。」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九年以天下回殘錢置常平義倉,本錢歲增市之,非遇水旱不增者,判官罰俸。書下考州縣假借,以枉法論。文宗嘗召監倉御史崔虞問太倉粟數,對曰:「有粟二百五十萬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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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第073卷·第4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如果没有贮蓄的地方,就用常平仓、义仓米出售。又诏:各道有饥疫之处,军粮积蓄之外,属度支、户部的杂谷都减价出售,救济贫人。九月丁卯诏:江淮浙西等道连年水涝,田苗全损处全免当年青苗钱,其余也酌情减免。太和九年,用天下回残钱设置常平义仓本钱,各道饥疫处赐粟米不等。规定:本钱每年增市,非水旱不增者判官罚俸,考核下等;州县假借以枉法论。文宗曾召监仓御史崔虞问太仓粟数,答有二百五十万石。核心是建立常平义仓的资本金制度,并严格考核,确保储备充实。

上下文

同上,记太和八年至九年的减免政策及常平义仓本钱制度,引《食货志》。

今日一问

我们是否为应对危机建立了可持续的资金和物资储备机制,并有严格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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