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8卷·第33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78卷 · 投资 · 决策 · 行动 · 财富
凶年饑歲,人多賴之。然事久而弊,或移用而無可給,或拘催無異正賦,良法美意,胥此焉失。按《玉海》:「乾道四年戊子,建人大饑,朱熹居崇安,請於郡,得粟六百萬斛賑民。是冬有年,民願以粟償官,因留里中而上其籍於府。明年夏,又請倣古法為社倉以儲之,歲一斂散,既以紓民之急,又得易新以藏,俾願貸者出息什二。歲小饑則㢮半息,大侵則盡蠲之,為倉」三經始於七年五月,而成於八月。既成,熹為之記。淳熙八年,熹將詣左、淛,取崇安已行事宜,抗奏於朝,乞推而頒之諸道。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78%E5%8D%B7
定位:第078卷·第3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社仓虽好,但日久易生弊病:或被挪用无米可给,或催还如正税,良法美意就丢了。据《玉海》,乾道四年建人大饥,朱熹在崇安请郡得粟六百斛赈民;冬有收成,民愿还粟,于是留里中、上籍于府。次年夏,又仿古法建社仓储存,每年一敛一散,既纾民急,又易新藏,愿贷者出息十分之二;小饥减半息,大饥全免。仓三间,始建七年五月,成八月,朱熹作记。淳熙八年,朱熹将赴左淛,取崇安已行事宜奏请推广诸道。
上下文
出自《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引《玉海》说明社仓的创立和朱熹奏请推广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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