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陈梦雷等(编) · 同一本书的原文,按篇章排列。
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50则
光才豈能害政,但在高位,則異論之人倚以為重。韓信立漢赤幟,趙卒氣奪,今用光,是與異論者立赤幟也。」安石以韓琦上疏,臥家求退,帝乃拜光樞密副使,光辭之曰:「陛下所以用臣,蓋察其狂直,庶有補於國家。若徒以祿位榮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天官私非其人也。臣徒以祿位自榮,而不能救生民之患,是盜竊名器以私其身也。」…
王安石认为司马光才能无害,但若居高位,反对者会倚重他,就像韩信立汉赤帜使赵军气夺。神宗想用司马光为枢密副使,司马光辞谢说,若只给禄位而不采纳其言,是私相授受;若能罢条例司、追还提举官、不行青苗助役法,虽不用他,他也受赐多矣。他担忧青苗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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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51则
夫民之貧富,由勤惰不同。惰者常乏,故必資於人。今出錢貸民而斂其息,富者不願取,使者以多「散為功,一切抑配,恐其逋負,必令貧富相保。貧者無可償,則散而之四方,富者不能去,必責使代償數家之負。春算秋計,展轉日滋。貧者既盡,富者亦貧,十年之外,百姓無復存者矣。又盡散常平錢穀,專行青苗,它日若思復之,將何…
司马光指出百姓贫富源于勤惰,懒惰者常缺钱,需借贷。官府贷款收息,富者不愿取,使者却强制摊派,令贫富相保。贫者无力偿还就逃亡,富者被迫代偿,春算秋计,债务日增,十年后贫富皆尽。常平钱谷散尽专行青苗,将来想恢复也无从取。富室尽、常平废,遇战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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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52则
對曰:「臣未受命,則猶侍從也,於事無不可言者。」安石起視事,光乃得請,遂求去,以端明殿學士知永興軍。按《東軒筆錄》:王荊公當國,始建常平錢之議,以謂百姓當五穀青黃未接之時,勢多窘迫,貸錢於兼并之家,必有倍蓰之息,官於是結甲請錢,每千有二分之息,是亦濟貧民而抑兼并之道,而民間呼為青苗錢。范鎮時以翰林…
司马光回答说他未受命,仍是侍从,凡事皆可言。王安石复出后,司马光获准离京,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据《东轩笔录》,王安石创常平钱,认为百姓青黄不接时受兼并之家高息盘剥,官府以二分息贷款,是济贫抑兼并之道,民间称青苗钱。范镇误以为像唐代税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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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53则
青苗在田,賤估其直,斂收未畢而責其償,此盜跖之法也。今以盜跖之法,變唐、虞不易之政,此人情所以不安,而中外所以驚疑也。」疏奏請,眾謂不然,落翰林學士,守本官致仕。制有:「舉直措枉,古之善政;服讒蒐慝,義所當誅。」蓋謂是也。 常平法既行,而同知諫院孫覺上言:府界諸縣,百姓率不願請,往往追呼抑配,深為…
青苗法在庄稼还在田里时就低估其价值,收成还没完就催着还钱,这简直是盗跖的做法。用盗跖的做法来改变唐尧虞舜都不改的善政,人心不安、朝野惊疑是必然的。奏疏递上去后,众人不认同,结果被撤了翰林学士,以原官退休。诏书里说‘举荐正直、罢黜邪枉是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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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54则
臣備員諫省,以言語為官矣,又能一一而行之乎?所有同體量指揮,望賜寢罷。」主上怒其反覆,落同修起居注、知廣德軍。按《玉海》,三年五月,司農寺請用見管封椿易發運司新米分貯諸倉,隨時斂散,以平市價,如淳化舊法。熙寧四年,充諸路常平糴本,治吏沮青苗法者。諸路災傷處,俱詔賑恤。按:《宋史神宗本紀》:四年「春…
我身为谏官,以言语为职责,难道能每件事都亲自去办吗?所以让我一同去调查的命令,希望收回。皇上怒其反复无常,撤了同修起居注,贬知广德军。据《玉海》记载,熙宁三年五月,司农寺请求用现有封桩钱购买发运司的新米分存各仓,随时买卖以平抑市价,如同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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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55则
五月壬子,詔恩、冀等州災傷,遣使振恤,蠲其稅。六月甲戌,富弼坐格青苗法,徙判汝州。秋七月甲午,振恤兩浙水災。丁未」,詔唐、鄧給流民田。按《玉海》。「四年六月。王廣廉請以錢斛入常平倉。從之。」又按《玉海》:「四年十月十六日。以帛七十萬匹為陝。」西常平糴本。熙寧五年,以銀絹賜河東經略安撫司,封樁備邊。…
五月,下诏恩、冀等州受灾,派使者赈济,免除赋税。六月,富弼因阻挠青苗法,调判汝州。秋七月,赈济两浙水灾。下诏唐、邓两州给流民田地。据《玉海》:四年六月,王广廉请求将钱斛纳入常平仓,准奏。又据《玉海》:四年十月十六日,用帛七十万匹作为陕西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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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56则
自是三路封樁,所給甚廣,或取之三司,或取之市易務,或取之他路轉運司,或賜常平錢,或鬻爵,給度牒,而出內藏錢帛不與焉。」按《玉海》,五年四月,司農寺丞蔡天申請「河東路諸經略安撫使司亦置常平倉,其條約並如陝西。」詔以麟、府、豐三州尤為貧乏,亦如天申所請。熙寧六年,置兩浙和糴倉,立斂散法,發常平錢斛,募…
从此三路封桩供给很广,有的取自三司,有的取自市易务,有的取自其他路转运司,有的赐常平钱,有的卖爵位、给度牒,而内藏库钱帛还不算在内。据《玉海》,五年四月,司农寺丞蔡天申请求河东路各经略安抚使司也设常平仓,条规如陕西。下诏麟、府、丰三州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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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57则
乃發常平錢斛募饑民興修。不如法賑救者,委司農劾之。」熙寧七年,發米振諸路災傷,詔於河北置場博糴。是歲旱,鄭俠上《流民圖》,王安石罷知江陵府。按《宋史神宗本紀》:「七年二月辛未,發常平米振河陽饑民。秋七月癸亥,詔河北兩路捕蝗。又詔開封、淮南提點、提舉司檢覆蝗旱。以米十五萬石振河北西路災傷。八月丁丑,…
于是发常平钱斛招募饥民兴修水利。不依法赈救的,委派司农寺弹劾。熙宁七年,发米赈济各路灾伤,下诏在河北设场博籴。这年旱灾,郑侠上《流民图》,王安石罢知江陵府。据《宋史·神宗本纪》:七年二月,发常平米赈济河阳饥民。秋七月,下诏河北两路捕蝗。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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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58则
癸巳,以常平米於淮南西路,易饑民所掘蝗種,又振河北東路流民。 按《食貨志》:七年,「以岷州入中者寡,令三司具東南及西鹽鈔法經久通行利病以聞。知熙州王韶建議,依沿邊和糴例,以一分見緡、九分西鈔別約價募入中者。凡邊部入中有闕,則多出京鈔,或饒益誘之」,以紓用度。是歲,河東並邊大稔,詔都轉運使李師中與劉…
又用常平米在淮南西路换取饥民挖的蝗种,并赈济河北东路流民。据《食货志》:七年,因岷州入中者少,令三司详细报告东南及西盐钞法长期通行的利弊。知熙州王韶建议,依照沿边和籴例,用一分现钱、九分西钞另定价格招募入中者。凡边部入中有缺,就多出京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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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59则
熙寧七年,詔河北轉運、提舉司置場,以常平及省倉歲用餘糧,減直聽民以絲綿綾絹增價博買,俟秋成博糴。 又按《志》:七年,帝患俵常平,官吏多違法。王安石請縣專置一主簿,主給納役錢,及常平不過五百員,費錢三十萬貫耳。從之。帝以久旱為憂,翰林學士承旨韓維言:畿縣近督青苗甚急,往往鞭撻取足,民至伐桑為薪以易錢…
熙宁七年,朝廷下诏让河北转运司和提举司设场,用常平仓和省仓每年用剩的粮食降价卖给百姓,允许百姓用丝绵绫绢按较高价格换购,等秋收后再用粮食换回。皇帝担心常平仓放贷时官吏多违法,王安石建议每县专设一名主簿管发放和收纳役钱,以及常平仓事务,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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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60则
四月,出知江陵府。然安石薦韓絳代相,仍以呂惠卿佐之,於安石所為,遵守不變。 按《鄭俠傳》,俠字介夫,王安石知其名,三往見之,問以所聞,對曰:「青苗、免役、保甲、市易數事,與邊鄙用兵,在俠心,不能無區區也。」安石不答。俠退,不復見,但數以書言法之為民害者。是時,免役法出,民商或以為苦,雖負水、拾髮、…
四月,王安石出知江陵府。但他推荐韩绛代相,仍让吕惠卿辅佐,对王安石所定政策遵守不变。郑侠字介夫,王安石知道他的名声,三次去见他,问听到什么,郑侠说青苗、免役、保甲、市易几件事和边境用兵,他心里不能没有想法。王安石不答。郑侠退下不再见,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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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61则
是時,自熙寧六年七月不雨,至於七年之三月,人無生意。東北流民每風沙霾曀,扶攜塞道,羸瘠愁苦,身無完衣,並城民買麻、籸、麥麩,合米為糜,或茹木實草根,至身被鎖械而負瓦楬木賣以償官,累累不絕。俠知安石不可諫,悉繪所見為圖,奏疏詣閤門,不納,乃假稱密急,發馬遞上之銀臺司,其略云:「去年大蝗,秋冬亢旱,麥…
当时从熙宁六年七月到七年三月没下雨,百姓没有活路。东北流民在风沙阴霾中扶老携幼塞满道路,瘦弱愁苦,衣不蔽体。城里人买麻、籸、麦麸合米煮粥,或吃木实草根,甚至身戴锁械背瓦揭木卖钱还官债,络绎不绝。郑侠知道王安石不可谏,把所见绘成图,奏疏到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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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62则
今臺諫充位,左右輔弼又皆貪猥近利,使夫抱道懷識之士,皆不欲與之言。陛下以爵祿名器駕馭天下忠賢,而使人如此,甚非宗廟社稷之福也。竊聞南征北伐者,皆以其勝捷之勢,山川之形,為圖來獻,料無一人以天下之民質妻鬻子,斬桑壞舍,流離逃散、遑遑不給之狀上聞者。臣謹以逐日所見繪一圖,但經眼目,已可涕泣,而況有甚於…
郑侠接着说:如今台谏官空占职位,左右辅弼又都贪鄙近利,使抱道怀识之士不愿与他们说话。陛下用爵禄名器驾驭天下忠贤,却让人变成这样,实在不是宗庙社稷之福。我听说南征北伐的人都拿胜捷之势、山川之形画图来献,料想没有一人把天下百姓质妻卖子、砍桑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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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63则
民間讙叫相賀。又下《責躬詔》求言。越三日,大雨,遠近沾洽。輔臣入賀,帝示以俠所進圖狀,且責之,皆再拜謝。安石上章求去,外間始知所行之由,群姦切齒。遂以俠付御史,治其擅發馬遞罪。呂惠卿、鄧綰言於帝曰:「陛下數年以來,忘寐與食,成此美政,天下方被其賜,一旦用狂夫之言,罷廢殆盡,豈不惜哉!」相與環泣於帝…
民间欢呼相贺。皇帝又下《责躬诏》求言。过了三天,下大雨,远近沾足。辅臣入贺,皇帝拿出郑侠所进图状给他们看,并责备他们,都再拜谢罪。王安石上章求去,外面才知道所行之事的原因,群奸切齿。于是把郑侠交给御史,治他擅发马递之罪。吕惠卿、邓绾对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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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64则
帝曰:『此豈細事?朕所以恐懼者,正為人事之未修爾。今取免行錢太重,人情咨怨,至出不遜語,自近臣以至后族,無不言』」其害,兩宮泣下,憂京師亂起,以為天旱更失人心。安石曰:「近臣不知為誰,若兩宮有言,乃向經、曹佾所為爾。」馮京曰:「臣亦聞之。」安石曰:「士大夫不逞者以京為歸,故京獨聞其言,臣未之聞也。…
皇帝说:这岂是小事?朕所以恐惧,正因为人事未修。如今收免行钱太重,人情怨叹,甚至出言不逊,从近臣到后族,没有不说的。两宫流泪,担心京师乱起,认为天旱更失人心。王安石说:近臣不知是谁,若两宫有言,那是向经、曹佾所为。冯京说:臣也听到了。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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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65则
帝亦疑之,遂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江陵府。按《文獻通考》:七年七月,帝以諸路旱災,常平司未能賑濟,諭輔臣曰:「天下常平倉若以一半散錢取息,一半減價糶貴,使二者如權衡之相依,不得偏重,民必受賜。」自是詔諸路州縣,據已支見在錢穀通數,常留一半外,方得給散。熙寧八年。行結糴俵糴法,輟上供米,給災傷州軍,流…
宋神宗时,官员因故被罢免,外放为观文殿大学士、江陵知府。当时各路旱灾,常平司赈济不力。神宗指示:常平仓的钱粮,一半放贷收息,一半减价卖粮,两者像秤一样平衡,不能偏重,百姓才能受益。于是下诏各州县,常平钱谷除留一半外,才能发放。熙宁八年,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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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66则
己未,洮西安撫司以歲旱,請為粥以食羌戶饑者。三月丁酉,振潤州饑。癸丑,振常、潤饑民。五月己丑,遣使振鄜延、環慶饑。八月癸巳,募民捕蝗易粟苗損者償之,仍復其賦。 按《食貨志》,其曰結糴,熙寧八年,劉佐體量川茶,因便結糴熙河路軍儲,得七萬餘石,詔運給焉。未幾,商人王震言,結糴多散官或浮浪之人,有經年方…
洮西安抚司因旱灾请求设粥棚救济羌族饥民。朝廷又赈济润州、常州等地饥民,派使者赈济鄜延、环庆。招募百姓捕蝗,用粟换蝗,补偿禾苗损失,并免除赋税。结籴法在熙宁八年由刘佐在熙河路推行,购军储七万余石。但商人反映结籴多给官员或浮浪之人,有经年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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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67则
其曰《俵糴》:熙寧八年令中書計運米百萬石,費約三十七萬緡,帝怪其多,王安石因言:「俵糴非特省六七十萬緡歲漕之費,且河北入中之價,權之在我。遇斗斛貴住糴,即百姓米無所糶,自然價損。非惟實邊,亦免傷農力。」乃詔歲以末鹽錢鈔、在京粳米六十萬貫石,付都提舉市易司貿易,度民田入多寡,豫給錢物,秋成於澶州、北…
俵糴法:熙宁八年,中书计划运米百万石,运费约三十七万缗,神宗嫌多。王安石说:俵糴不仅省每年六七十万缗漕运费用,还能掌握河北入中价格。粮价贵时停止收购,百姓米卖不出,价格自然下降。既充实边防,又避免伤农。于是诏令每年用末盐钱钞、在京粳米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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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68则
按《食貨志》,其曰兌糴,熙寧九年,詔淮南常平司,於麥熟州郡及時兌糴。 又按《志》,九年,知太原韓絳言:在法,諸老疾自十一月一日州給米豆,至次年三月終。河東地寒,乞自十月一日起支,至次年二月終止,如有餘即至三月終。從之。凡鰥寡孤獨癃老疾廢,貧乏不能自存,應居養者,以戶絕屋居之,無則居以官屋,以戶絕財…
兑糴法:熙宁九年,诏令淮南常平司在麦熟州郡及时兑糴。太原知府韩绛说:按法,老疾者从十一月一日起由州给米豆,到次年三月底。河东天寒,请求从十月一日起支,到次年二月底止,有余则到三月底。朝廷同意。鳏寡孤独癃老疾废、贫乏不能自存者,用绝户屋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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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69则
帝謂「天下常平錢穀,十常七八散在民間,又連歲災傷,倚閣迨半,止務多給,計息為功,不計督索艱難,豈惟虧失官物,兼百姓被鞭撻必眾故也。」熙寧十年。詔捕蝗并蠲振。河決處復立義倉。仍聽就縣倉輸粟。又從提舉常平言。立法寬恤災傷逃絕戶按《宋史神宗本紀》。十年二月丁酉。詔諸州歲以十一月給老疾貧乏者粟。盡三月乃止…
神宗说:天下常平钱谷,十之七八散在民间,连年灾伤,拖欠近半。官员只求多发放、计息为功,不管催索艰难,不仅亏失官物,百姓被鞭打的一定很多。熙宁十年,诏令捕蝗并免除赈济。黄河决口处恢复义仓,允许就近在县仓输粟。又采纳提举常平建议,立法宽恤灾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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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6卷·第70则
按《玉海》,「熙寧末,王古為司農簿,奏復行之,仍聽就縣倉輸。自是義倉入縣倉矣。」按《文獻通考》:「十年,提舉兩浙路常平言:『災傷累年,丁口減耗,凡九年以前逃絕戶,已請青苗錢斛,見戶有合攤填者,乞需豐熟日理納外,更有全甲戶絕輸償不足,或同甲內死絕,止存一二,貧戶難以攤納者,更乞立法』。」從之。.mw…
据《玉海》,熙宁末年王古任司农簿,奏请恢复义仓,允许就近在县仓输粮,从此义仓收入县仓。据《文献通考》,熙宁十年提举两浙路常平说:灾伤连年,人口减少,熙宁九年以前逃绝户已领青苗钱粮,现有户有分摊填补的,请求等丰熟再缴纳;还有全甲户绝偿还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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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1则
彙考十 宋三〈元豐七則 哲宗元祐五則 紹聖五則 元符三則 徽宗建中靖國一則 崇 寧六則 大觀三則 政和四則 重和一則 宣和六則 高宗建炎三則 紹興二十一 則 孝宗隆興二則〉食貨典第七十七卷荒政部彙考十宋三元豐元年詔被水州郡蠲租貸糧罷支糴錢令並邊州郡和市封樁以義倉隸提舉司詔於豐稔路推行如畿縣不及斗者…
核心是灾年救济要提前准备、多管齐下。元丰元年,朝廷下诏:遭水灾的州郡减免租税、借贷粮食,并停止征收用于买粮的钱;同时命令边境州郡用官钱收购粮食储存起来,把义仓划归提举司管理;还要求丰收地区推广义仓,收粮不足一斗的免交;又建立常平钱粮的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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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2则
庚午,詔青、齊、淄三州給流民食。」 按《食貨志》:熙寧八年,河東察訪使李承之言,「太原路二稅外,有和糴糧草,官雖量予錢布,而所得細微,民無所濟。遇歲凶不蠲,最為弊法。」繼而知「太原韓絳復請和糴,於元數省三分,罷支錢布。乞精選才臣,講求利害。」詔委陳安石。元豐元年,安石奏:「河東十三州,一稅以石計,…
核心是揭露“和籴”弊政:官府强制征购粮草,给钱少且不实用,灾年也不减免,百姓负担重。熙宁八年,李承之指出太原路在正税外有和籴粮草,官给钱布很少,遇灾不免,是最坏的制度。后来韩绛请求减少数额、停止支钱布,并派能臣调研。元丰元年,陈安石报告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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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3则
欲自今罷支糴錢,歲以其錢令並邊州郡和市封樁,即歲災以填所蠲數,年豐則三歲一免其輸。」朝廷以為然。始詔河東歲給和糴錢八萬餘緡並罷,以其錢付漕司,如安石議。因用安石為河東轉運使。其後經略使呂惠卿復請別議立法,除河外三州理為邊郡宜免,餘十一州可概均糴。下有司議,以歲和糴見數十分之裁其二,用八分為額,隨戶…
核心是改革和籴:停止支钱,改将钱封存于边境州郡购粮储备,灾年用来填补减免的数额,丰年则三年免输一次。朝廷采纳陈安石建议,罢河东每年八万余缗的和籴钱,交给漕司按新法执行,并任命陈安石为转运使。后来吕惠卿请求另立法,除河外三州免除外,其余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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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4则
當輸錢而願輸穀若金帛者,官立中價示民,物不盡其錢足以錢,錢不盡其物者,還其餘直。又聽民以金帛易穀,而有司少加金帛之直。 又按《志》:是年提點府界諸縣鎮公事蔡承禧言,義倉之法,以二石而輸一斗,至為輕矣。乞今年夏稅之始,悉令舉行。詔可,仍以義倉隸提舉司。京東西、淮南、河東、陝西路義倉,以今年秋料為始。…
核心是常平仓和义仓的灵活运作:百姓该交钱但愿意交谷或金帛的,官府定中间价公示,物值不足钱数补钱,钱数不足物值退还余值;也允许用金帛换谷,官府略提高金帛价格。同年,蔡承禧建议恢复义仓法,每二石输一斗,负担很轻,请求从夏税开始全面实行。朝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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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5则
〈闕三字〉如畿縣行之,不及斗者,免。按《文獻通考》,元年,詔常平倉錢穀當輸錢而願入穀若金帛者,官立中價示民,物不盡其錢者足以錢,錢不盡其物者還其餘直。又聽民以金帛易穀,而有司少加金帛之直。凡錢穀當給若糶,皆用九年詔書,通取留一半之餘。 又按《通考》,元年,詔以濱、棣、滄州被水災,令民第四等以下立保…
核心是常平仓的借贷与赈济:元丰元年诏令,常平钱谷该交钱而愿交谷或金帛的,官府定价折算,多退少补;允许金帛换谷,官府略提高金帛价格。凡钱谷该给或该卖的,都按九年诏书,只取留存一半的剩余。又诏滨、棣、沧州水灾,令第四等以下民户立保借贷常平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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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6则
此出於政事不修,而士大夫不知務也。」元豐二年,滄州饑,行寄糴法。詔威、茂、黎三州罷行義倉法。按《宋史神宗本紀》,二年二月乙丑,滄州饑,發倉粟振之。 按《食貨志》。其曰寄糴,元豐二年,糴便糧草。王子淵論綱舟利害,因言「商人入中,歲小不登,必邀厚價。故設內郡寄糴之法,以權輕重。」 又按《志》,二年,詔…
核心是因地制宜:元丰二年沧州饥荒,实行“寄籴”法,即在内地设点收购粮食以调节轻重,防止商人囤积抬价。同时,威、茂、黎三州因夷夏杂居、赋税不多,停止义仓法。神宗本纪记载,二年二月沧州饥,发仓粟赈济。王子渊论纲舟利害时说,商人入中,年成稍差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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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7则
六月戊午,河北諸郡蝗生。癸未,命提點開封府界諸縣公事楊景略,提舉開封府界常平等事王得臣督諸縣捕蝗。八月丙辰,詔蠲河北東路災傷州軍今年夏料役錢。」元豐五年。九月壬辰。遣使行視畿縣民被水患者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元豐六年,以河朔豐成,命度支副使蹇周輔等廣糴。又詔「常平斂散酌三年中數為格。」按《宋史神…
核心是朝廷应对蝗灾和水灾,并调整粮食储备。六月河北蝗灾,神宗命官员督促捕蝗;八月免除受灾地区役钱。九月派人巡视水灾。元丰六年因河北丰收,命蹇周辅等广收粮食,并规定常平仓借贷以三年平均数为标准。元丰四年设河北籴便司,用禁军缺额钱和盐息钱作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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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8则
令瀛定澶等州各置倉。凡封樁三司毋關預。委周輔專其任。司農寺市易淤田水利等司所計置封樁糧草並歸之。六年詔提點河北西路王子」淵兼同措置。未幾,手詔周輔,「今河朔豐成,宜廣收糴。」是歲,大名東西濟勝二倉,定州衍積、寶盈二倉與瀛之州倉皆成。周輔召拜戶部侍郎,以左司郎中吳雍代之。 又按《志》:六年,戶部言:…
核心是建立河北粮食储备体系并规范常平仓借贷。令瀛、定、澶等州各设仓,封桩粮草归籴便司专管,三司不得干预。元丰六年因丰收,诏令广收籴,大名、定州、瀛州诸仓建成。户部定常平仓年额:散出钱银谷帛一千一百多万贯石匹两,敛收一千三百九十多万。做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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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9则
比元豐三年散增二百一十四萬八千三百四十二,斂增一百三萬四千九百六十三;四年散增二百七十九萬九千九百六十四,斂虧一百九十八萬六千五百一十五。」詔三年、四年散多斂少及散斂俱少之處,戶部下提舉司具析以聞。元豐七年,蠲河東、河北稅,議罷寄糴。以李南公等言,「仍舊給戶部錢,充陝西邊糧。」按《宋史神宗本紀》:…
核心是审计常平仓借贷的散敛失衡。对比元丰三年、四年数据:散出增多而敛收有亏,诏令户部让提举司分析散多敛少及俱少之处。七年免河东、河北税,议罢寄糴,因李南公等言仍给户部钱充陕西边粮。做法是:用数据比较发现问题,要求地方说明原因,再调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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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10则
李南公、王子淵俱言,寄糴法行已久,且近都倉緩急,運致非難。於是寄糴卒不罷。按《玉海》。「七年八月十六日。給戶部右曹錢六千萬。充陝西邊糴。」元豐八年,哲宗即位,罷義倉,散青苗。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八年,罷諸路義倉。」按,《文獻通考》:「八年八月,哲宗詔給散青苗,不許抑配,仍不立…
核心是寄糴存废之争与哲宗初年政策转向。李南公、王子渊认为寄糴法行已久,近都仓调运不难,故不罢。元丰八年哲宗即位,罢义仓、散青苗,不许抑配,不立定额。元祐元年水灾旱伤,诏安抚赈济、免租,常平依旧法,罢青苗钱。做法是:政策争论看实际运力与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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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11则
按《文獻通考》:元祐元年二月,詔「提舉官累年積蓄錢穀財物,盡樁作常平倉錢物。委提點刑獄交割主管,依舊常平倉法。」左正言朱光庭言:「天下青苗錢除支俵外,見在錢數尚多,乞並用收糴可存留斛斗,凡遇豐年則添價以糴,遇歲饑則減價以糶,大饑則貸之,候豐歲輸還,更不出息。」門下侍郎司馬光劄子言:「常平之法,公私…
核心是元祐初将青苗钱归入常平仓并恢复籴粜。诏令提举官积蓄钱谷尽作常平仓钱物,由提点刑狱交割主管,依旧常平仓法。朱光庭建议青苗余钱用于收籴,丰年添价籴、饥年减价粜、大饥借贷,丰年还本不取息。司马光指出常平法公私两利,但州县缺本钱、官吏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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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12则
當收成之時,農人要錢,急糶之時,故意小估價例。今官中收糴,不得盡入蓄積之家,直至過時,蓄積之家倉廩盈滿,方始頓添價中糶入官。是以農夫糶穀,止得賤價,官中糴穀,常用貴價,厚利皆歸蓄積之家。又有官吏雖欲趁時收糴,而縣申州,州申提點刑獄,提點刑獄司申司農寺,取候指揮。比至回報,動涉累月,已至失時,穀價倍…
核心是司马光剖析常平仓失败原因并提改进。收成时农人急卖,囤积之家故意压价;官府收籴不得入豪家,等豪家仓满才高价卖给官府,农人贱卖、官府贵买。官吏想趁时收籴,但层层申报、数月才回,已失时机,谷价倍贵。结果常平仓粮积压腐烂,卖不出原价。司马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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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13则
民間絲麥豐熟,隨夏稅先納所輸之半,願併納者止出息一分。左司諫王岩叟、中丞劉摯、右司諫蘇轍等交章言其非。右僕射司馬光劄子乞約束州縣抑配青苗錢。曰:「先朝初散青苗,本為利民,故當時指揮,立取人戶情願,不得抑配。自後因提舉官速要近功,務求多散,諷脅州縣,廢格詔書,各為情願,其實抑配,或舉縣勾集,或排門抄…
青苗法原本规定百姓自愿借贷,官府不得强行摊派。但后来提举官为了政绩,强迫州县多放贷款,表面自愿实则强制,甚至挨家挨户登记。有人冒名借贷,最终追讨时却找原户。朝廷因此罢免提举官,不再考核放贷额。司马光请求约束州县,重申只允许自愿借贷,并令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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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14则
又令半留倉庫、半出給者,只為所給,不得輒過此數。又令取人戶情願,亦不得抑配。一遵前朝本意,慮恐州縣不曉朝旨本意,將謂朝廷復欲多散青苗錢穀,廣收利息,勾集抑配,督責嚴急。一切如向日置提舉官時,今欲續降指揮,令諸路提點刑獄司告示州縣,並須候人戶自執狀納保赴縣,乞請常平錢穀之時,方得勘會,依條支給,不得…
朝廷又规定常平钱谷只贷出一半,且必须百姓自愿,不得摊派。担心州县误解,再次下诏要求提刑司监督,必须百姓主动申请才可支给,禁止强行分配。苏轼反对,认为免役法已废除,青苗法却只微调,如同慢慢偷鸡,终究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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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15则
熙寧之法,本不許抑配,而其害至此。今雖復禁其抑配,其害猶在也。昔者,州縣並行倉法,而受納之際,十費二三。今既罷倉法,不免乞取,則十費五六,必然之勢也。又官吏無狀,於給散之際,必令酒務設鼓樂倡優,或關撲賣酒牌」,農民至有徒手而歸者。但每散青苗,即酒課暴增,此臣所親見而為流涕者也。二十年間,因欠青苗,…
熙宁青苗法本不许摊派,但危害已深。如今虽禁摊派,旧害仍在。过去仓库法使百姓缴纳时多费二三成,废除后官吏索贿更甚。放贷时官吏还设酒乐引诱农民消费,导致酒税暴增。二十年间,因欠青苗钱卖田宅、卖妻女、自杀者无数。朝廷岂忍再行?四月诏书限贷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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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16则
三者皆非良法,相去無幾也。今者已行常平、糶糴之法,惠民之外,官亦稍利,如此足矣,何用二分之息,以賈無窮之怨?臣雖至愚,深為朝廷惜之。欲乞特降指揮,青苗錢斛後更不給散,所有已請過者,候豐熟日分作五年十料,隨二稅送納。或乞聖慈念其累歲出息已多,自第四等以下人戶,並與放免,庶使農民自此息肩,亦免後世有所…
常平仓粜籴之法已可行,官府略有收益,何必再收二分利息招怨?请求停止发放青苗钱,已借者分五年十期随税偿还,第四等以下贫困户免除。并引用贬斥吕惠卿的诏书,指出青苗法是奸臣所建,应彻底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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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17则
四月二十六日指揮,盡純仁意,時司馬光方以疾在告,不與也。已而臺諫共言其非,不報。光尋具劄子,乞約束抑配。蘇軾又繳奏,乞盡罷之。光始大悟,遂力疾入對於簾前曰:「近者不知是何奸邪,勸陛下復行此事。」純仁失色,卻立不敢言。青苗錢遂罷不復散。元祐二年,遣使振河北被災民,以冬夏旱暵,避殿減膳,責躬思過。詔以…
四月诏书本是范纯仁之意,司马光当时因病未参与。台谏反对无效。司马光上札子请求约束摊派,苏轼又奏请废除。司马光醒悟,带病入对,称有人劝陛下恢复青苗法。范纯仁失色。青苗钱遂罢。元祐二年,因旱灾遣使赈济河北,皇帝避殿减膳,下诏购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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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18则
詔後價若與本相當,即許變轉兌糴。」元祐三年春正月庚戌,復廣惠倉。二月乙酉,詔「流民饑貧,量與應副。」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按《玉海》,「三年正月二日詔復置廣惠倉。從侍講范祖禹之言也。二月十二日給廣惠倉錢三萬緡。」元祐六年,兩浙水災,振之,並振麟、府二州。按《宋史哲宗本紀》:六年秋七月己卯,振兩…
元祐三年,根据范祖禹的建议,朝廷恢复广惠仓,用于救济流民饥贫,并拨钱三万缗。元祐六年,两浙水灾,朝廷赈济,同时麟州、府州遭西夏侵扰,下诏给被掠焚毁房屋的百姓钱帛,庄稼被践踏的赈济,丢失耕牛的由官府贷款购买。苏轼报告浙西连续两年灾伤,今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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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19则
今既秋田不種,正使來歲豐稔,亦須七月方見新穀變故,未易度量。乞令轉運司約度諸郡合糶米斛數目,下諸路封樁,及年計上供赴浙西諸郡糶賣。」詔賜米百萬斛、錢二十餘萬緡,賑濟災傷。元祐八年,遣使按視水災,振京城民饑,又出錢粟振流民。按《宋史哲宗本紀》:「八年八月壬戌,遣使按視京東西、河南北、淮南水災。十一月…
核心是:灾荒年景,官府要提前算好来年缺粮的缺口,用储备粮和上供粮来平抑粮价、救济灾民。因为秋田没种,就算明年丰收,也要到七月才有新谷,青黄不接时最难熬。所以应让转运司估算各郡需要粜卖的米数,把封桩粮和年计上供的粮食调往浙西各郡粜卖。朝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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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20则
紹聖初,乃詔河北鎮、定、瀛州糴十年之儲,餘州七年。其後陝西諸路又連歲興師及進築鄯、湟等州,費資糧不可勝計。」紹聖元年,振河北饑,恤諸路流民。詔:「除廣南東、西路外,復置義倉,納米斗五合,專充賑濟。」按《宋史哲宗本紀》:「紹聖元年三月癸巳,詔振京東、河北流民,貸以穀麥種,諭使還業,蠲是年租稅。閏四月…
核心是:绍圣初年,朝廷大幅增加边境州郡的粮食储备,河北镇、定、瀛州要储十年粮,其余州七年;后来陕西连年用兵、进筑鄯湟等州,耗费粮草不计其数。绍圣元年,赈济河北饥荒,抚恤各路流民。下诏:除广南东、西路外,恢复义仓,每斗米纳五合,专门用于赈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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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21则
是歲,京師疫,洛水溢,太原地震。河「北水,發京都粟振之。」 按《食貨志》:「元年詔除廣南東西路外,並復置義倉,自來歲始放稅二分已上,免輸所貯,專充振濟,輒移用者,論如法。」 又按《志》:「哲宗雖詔復廣惠倉,既而章惇用事,又罷之,賣其田如熙寧法。常平量留錢斛,不足,以供振給,義倉不足,又令通一路兌撥…
核心是:这年京城发生瘟疫,洛水泛滥,太原地震,河北水灾,朝廷发京城粟米赈济。按《食货志》,绍圣元年下诏除广南东西路外恢复义仓,从下一年开始,放税二分以上的人家免输所贮,专充赈济,擅自挪用者依法论处。哲宗虽诏复广惠仓,但章惇当权后又罢废,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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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22则
紹聖二年,出錢帛助振河北。群臣蔡京等請議行青苗法,詔並送詳定。按《宋史哲宗本紀》。二年二月辛巳,出內庫錢帛二十萬助河北振饑 按《食貨志》:二年,戶部尚書蔡京首言,「承詔措置財利。乞檢會熙、豐青苗條約,參酌增損。立為定制。」淮南轉運司副使莊公岳謂。「自元祐罷提舉官後,錢穀為他司侵借,所存無幾。欲乞追…
核心是:绍圣二年,出内库钱帛二十万助河北赈饥。户部尚书蔡京上书,请求检会熙宁、元丰青苗条约,参酌增损,立为定制。淮南转运副使庄公岳说,自元祐罢提举官后,钱谷被其他官司侵借,所存无几,请求追还,随夏秋税偿还,不立定额,就没有抑配失财之患。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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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23则
三年,舊欠常平錢斛人戶,仍許請給。紹聖三年,於陝西、河東糴邊儲,復《元豐恤孤幼令》,又令收養遺棄饑貧小兒及豫貸官錢。按《宋史哲宗本紀》,三年二月癸亥,出元豐庫緡錢四百萬,於陝西、河東糴邊儲。辛未,復《元豐恤孤幼令》。十二月甲戌,敕令遺棄饑貧小兒,三歲以下,聽收養為真子孫 按《食貨志》:三年以呂大忠…
核心是:绍圣三年,旧欠常平钱斛的人户仍允许请给。这年从陕西、河东籴买边储,恢复《元丰恤孤幼令》,又令收养遗弃饥贫小儿,并预贷官钱。按《本纪》,三年二月出元丰库缗钱四百万,在陕西、河东籴边储;恢复恤孤幼令;十二月敕令遗弃饥贫小儿三岁以下,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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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24则
出元豐庫緡錢四百萬。付陝西廣糴。是歲兩浙旱饑。詔行荒政。移粟振貸。元符元年行括糴法振恤河北京東被水者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符元年冬十月「丁酉。以河北、京東河溢,遣官振恤。是歲澶州河溢,振恤河北京東被水者。」 按《食貨志》。其曰括糴。元符元年,涇原經略使章楶。請並邊糴買。豫榜諭民毋得與公家爭糴。即官…
核心是:出元丰库缗钱四百万付陕西广籴。这年两浙旱饥,诏行荒政,移粟赈贷。元符元年行括籴法,赈恤河北、京东被水灾民。按《本纪》,元符元年冬十月,因河北、京东河溢,遣官赈恤;这年澶州河溢,赈恤河北京东被水者。按《食货志》解释括籴:元符元年,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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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25则
二年。涇原經略使章楶諫曰:「伏見興師以來。陝西府庫倉廩儲蓄。內外一空。前後資貸內藏金帛。不知其幾千萬數。即今所在糧草盡乏。漕臣計無所出。文移指空而已。今者正休兵息民。清心省事之時。惟深察臣言。裁決斯事。若更詢主議大臣,竊恐專務興師,上誤聖聽。」主議大臣,指章惇也。時內藏空乏,陝西諸路以軍賞銀、絹數…
打仗最烧钱,国库再厚也扛不住长期用兵。泾原经略使章楶上书说:自从开战,陕西的府库仓廪都空了,前后从内藏库借的钱绢不知几千万,现在各地粮草都缺,管漕运的官员想不出办法,公文只能空着数目。眼下正是停战养民、清心省事的时候,请仔细考虑我的话,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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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26则
而湟州戍兵歲費錢一千二十四萬九千餘緡。元符三年,徽宗即位,詔賑河北、河東、陝西,又出粟減價濟民。按《宋史徽宗本紀》:「三年正月,即皇帝位。五月癸巳,河北、河東、陝西饑,詔帥臣計度振恤。十二月戊戌,出廩粟減價以濟民。」徽宗建中靖國元年二月乙巳出內庫及諸路常平錢各百萬備河北邊儲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边防驻军的日常开销大得惊人,湟州一地戍兵每年就要花一千零二十四万九千多缗。徽宗即位后,面对河北、河东、陕西的饥荒,下诏让帅臣筹划赈济,又拿出官仓粟米减价卖给百姓。建中靖国元年,又拨内库和各地常平钱各百万,备河北边储。崇宁元年,设安济坊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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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27则
十一月辛卯,置河北安濟坊」 按《食貨志》:「崇寧初,蔡京當國,置居養院、安濟坊給常平米,厚至數倍。差官卒充使,令置火頭,具飲膳,給以衲衣絮被。州縣奉行過當,或具帷」帳,雇乳母女,使糜費無藝,不免率斂,貧者樂而富者擾矣。崇寧二年,行增價折納之法。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言者謂欲民…
好政策一执行走样,就会变成扰民。崇宁初蔡京当国,居养院、安济坊给常平米,标准定得很高,派官卒当差,设火头做饭,发棉衣棉被。州县执行过头,有的挂帷帐、雇乳母女,花费没边,最后只能摊派,穷人高兴,富人被扰。后来有人建议:想让百姓不流亡,不如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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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28则
民以穀菽物帛輸積負零稅者聽之。」崇寧三年二月丁未,置漏澤園。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按《食貨志》。三年置漏澤園。初神宗詔「開封府界僧寺旅寄棺柩。貧不能葬。令畿縣各度官不毛地三五頃。聽人安厝。命僧主之。葬及三千人以上。度僧一人。三年與紫衣。有紫衣與師號。更使領事三年願復領者聽之。」至是蔡京推廣為園…
让死者有葬身之地,也是治理的一部分。崇宁三年设漏泽园,起初神宗下诏:开封府界僧寺可寄放棺柩,贫不能葬的,让畿县各找三五顷不毛之地安葬,由僧人主持;葬满三千人,可度一名僧人,三年给紫衣,有紫衣的给师号,还可连任。到蔡京时推广为园,登记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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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29则
諸城砦鎮市戶及千以上有知監者,依各縣增置居養院。安濟坊、漏澤園道路遇寒,僵仆之人及無衣丐者,許送近便居養院給錢米救濟孤貧小兒,可教者令入小學聽讀。其衣襴於常平頭子「錢內給造,仍免入齋之用。遺棄小兒,雇人乳養,仍聽宮觀寺院養為童行。」崇寧四年,蘇、湖、秀三州水,賜乏食者粟。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救济网要铺到基层。人口上千的城砦镇市,设知监的,比照各县增设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在路上遇到受冻倒地的人和无衣乞丐,允许送到就近居养院,给钱米救济。孤贫小儿可教的,送进小学读书,衣服在常平头子钱内支给,免交学费。弃婴雇人乳养,也可让宫观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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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30则
按《食貨志》:博糴,「崇寧五年,詔陝西錢重物輕。委轉運司措置,以銀、絹、絲、紬之類博糴斛斗,以平物價。結糴崇寧初,蔡京行於陝西,盡括民財以充數。五年,以星變,講修闕政,罷陝西、河東結糴對糴。崇寧 年,令坊村以等第給錢,俟收以時價入粟。」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崇寧中,蔡京令坊郭鄉村以…
用市场手段平物价,比硬性摊派更有效。崇宁五年,陕西钱重物轻,诏转运司用银、绢、丝、紬等换购粮食,以平物价,这叫博籴。结籴是蔡京在陕西搞的,把民财搜括干净充数;五年因星变修政,罢掉陕西、河东的结籴对籴。崇宁中,蔡京令坊郭乡村按等第给钱,等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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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31则
按《玉海》,「元年三月戊子,增令義倉納米斗一升,以備賑荒。」大觀三年,江、淮、荊、浙、福建旱,秦、鳳、階、成饑,發粟振之,蠲其賦。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大觀四年三月庚子,募饑民補禁卒。甲寅,敕所在振恤流民。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政和元年行勸糴均糴法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
核心是北宋徽宗时尝试用“劝籴”“均籴”来筹粮备荒,但设计有漏洞。劝籴靠劝富人卖粮,难以持久;均籴先收粮再给钱,有粮户尚可,城里没粮的人却得外买,反而添麻烦。后来童贯在陕西推行,鄜延经略使钱即反对,被贬。朝廷又令河北、河东仿行,定州知州王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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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32则
疏奏坐貶。時又詔河北、河東倣陝西均糴。知定州王漢之坐沮格奪職罷。未幾,遂立均糴法。政和三年。以歲稔。推行均糴。詔災傷放稅賑貸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三年。以歲稔。諸路推行均糴。按:《江南通志》:「三年,詔災傷放稅及七分以上,常平賑貸。」政和五年,改「均糴」為「和糴。」按,《宋史徽宗…
核心是均籴法从“先给钱后收粮”变成强行摊派,最后名实两失。政和三年丰收,各路推行均籴;五年改叫“和籴”,但实际已收粮不付钱,或不估州县能力摊派过多,有一户被派几百石。朝廷虽下诏禁止乱摊派,州县又借“和籴”压价,转运司催得更急,科率比均籴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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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33则
政和七年,詔「禁遏糴。」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荒政考略》:七年詔曰:「州縣遏糴以私境內,殊失惠養元元之意。自今有犯。必罰無赦。」重和元年東南水災遣使振濟並禁強糴遏糴等事又令常平司恪遵條令斂散常平按《宋史徽宗本紀》:重和元年秋七月「己酉,遣廉訪使者六人振濟東南諸路水災。九月壬午,詔罷拘白地,…
核心是灾年必须打破地方封锁,让粮食流通。政和七年下诏禁止州县“遏籴”,即阻止本地粮食外运,认为这违背惠养百姓之意,犯者必罚。重和元年东南水灾,派廉访使者六人赈济,又禁强籴、遏籴,令江淮荆浙闽广监司督促州县招集流民。这说明:灾荒时地方官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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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34则
按:《文獻通考》:八年御筆:「常平斂散法利天下甚博,而比年以來,諸路欠闕,至未及散而遽取之,甚失神考制法之意。令常平司恪遵條令,斂散必時,違者以大不恭論。」〈按本紀是年十一月己酉朔改元〉宣和元年詔振救東南水災淮甸淮東旱京西饑遣官察訪賑濟按《宋史徽宗本紀》:宣和元年十一月「甲子,詔東南諸路水災,令監…
核心是常平仓本应低息贷粮、按时收放,却因地方欠账变成“未散先取”,失去救急作用。徽宗御笔说常平敛散利天下甚博,但近年诸路欠阙,甚至还没贷出就急着收回,违背神宗立法本意,令常平司严守条令、按时敛散,违者以大不恭论罪。宣和元年又因东南水灾、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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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35则
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按《食貨志》:二年,詔居養、安濟、漏澤可參考。元豐舊法,裁立中制,應居養之日,給稅米或粟米一升,錢十文省,十一月至正月加柴炭五文省,小兒減半。安濟坊錢米依居養法,醫藥如舊制。漏澤園除葬埋依見行條法外,應資給若齋醮等事悉罷。宣和三年,荊湖南、北皆行均糴,新邊鄯、廓諸州皆行勸…
核心是徽宗时把救济机构标准化,但均籴、劝籴却向新边地区扩张,加重边民负担。宣和二年诏令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参照元丰旧法立中制:居养每日给税米或粟米一升、钱十文省,十一月到正月加柴炭五文省,小儿减半;安济坊钱米照居养法,医药如旧;漏泽园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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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36则
宣和五年,振濟諸路旱饑,又令州縣杜偽冒請求錢穀之弊。按《宋史徽宗本紀》:「五年,秦鳳旱,河北、京東、淮南饑,遣官賑濟。」按,《文獻通考》:五年,詔:「州縣每歲支俵常平錢穀,多是形勢戶請求及胥吏詐冒支請。令天下州縣每歲散錢穀既畢,即揭示請人數目,逾月斂之,庶知為偽冒者得以陳訴。」宣和六年。振恤諸路災…
核心是赈济钱粮常被权势户和胥吏冒领,必须公开名单接受监督。宣和五年秦凤旱,河北、京东、淮南饥,派官赈济;诏书说州县每年支常平钱谷,多是形势户请求或胥吏诈冒支请,令各地散完即公布请人姓名数目,过一月再收,让被冒名者能陈诉。六年京师、河东、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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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37则
致闕中都歲計。令京東江南兩浙荊湖路義倉穀各留三分。餘並起發赴京。補還截撥之數。」六年詔罷之。宣和七年冬十月戊午。罷京「畿和糴。」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按《食貨志》。「吳雍言河北倉廩皆充實。見儲糧料總千一百七十六萬石。」詔賜同措置王子淵三品服。宣和中。罷畿內和糴。高宗建炎元年以諸路提舉常平司併歸提…
核心是宋朝把地方义仓粮调京补缺,后来叫停。当时规定京东、江南、两浙、荆湖路的义仓谷各留三成,其余运往京城,补还被截留的数目。但执行六年就下诏废止。宣和七年又罢京畿和籴。河北仓库充实,存粮一千一百七十六万石,朝廷赐王子渊三品服。宣和年间罢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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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38则
建炎二年,以歲凶賑給流亡,詔求直言州郡災甚者蠲田賦,委官按視常平和糴。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年「春正月丁亥,錄兩河流亡吏士,沿河給流民官田牛種。秋七月辛丑,以春霖夏旱蝗,詔監司郡守條上闕政,州郡災甚者蠲田賦。冬十月壬戌,禁江浙閉糴。」按:《文獻通考》:二年,臣僚言:「常平和糴,州縣視為文具,以新…
核心是灾年赈济流民,并整顿常平、和籴。建炎二年因年成不好,下诏让官员直言,灾重州郡免田赋,派官检查常平和籴。正月登记两河流亡吏士,沿河给流民官田牛种;七月因春霖夏旱蝗灾,令监司郡守条陈缺失,灾重免田赋;十月禁江浙闭籴。臣僚说常平和籴成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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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39则
按《宋史徽宗本紀》:「三年二月戊辰,出米十萬斛,即杭秀常湖州、平江府損直,以糶濟東北流寓之人。九月丁巳,蠲諸路青苗積欠錢。」按《玉海》,二年八月癸丑朔,復諸路常平官。十月壬戌,詔翰學葉夢得等討論常平法,條具取旨,青苗斂散,永不施行。又命戶書呂頤浩。十二月戊午,頤浩等言:「此法不宜廢,如免役坊場亦可…
核心是南宋初年出米平价救济流民,并彻底废除青苗法。建炎三年二月出米十万斛,在杭州、秀州、常州、湖州、平江府降价出售,救济东北流寓之人;九月免除各路青苗积欠钱。此前二年八月恢复各路常平官,十月诏叶梦得等讨论常平法,决定青苗敛散永不施行。吕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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